2021年2月1日 点击人次:245
天津财经大学关于定向生郭晶、高婧纯申请改派情况的公示
根据《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》规定,天津财经大学对定向生申请改派材料进行复核,现将郭晶、高婧纯同学的申请改派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申请改派学生的情况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提出。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,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,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;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(或家庭住址)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,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不予受理。
反映情况材料邮寄至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,地址:天津市津南区泗水道46号,邮编:300222,邮箱:jiuye@tjufe.edu.cn。以信函形式反映情况的,具体时间以邮戳为准。
序号 | 培养单位 | 姓名 | 定向类型 | 原定向单位(地区) | 申请改派单位 | 申请改派理由 |
1 | 天津财经大学 | 郭晶 | 单位定向 | 天津财经大学(天津市河西区) |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(天津市河西区) | 个人及家庭原因 |
2 | 天津财经大学 | 高婧纯 | 单位定向 | 天津财经大学(天津市河西区) |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(天津市南开区) | 个人及家庭原因 |
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